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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執業藥師《藥理學》考試複習的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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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環類抗抑鬱藥的藥理作用:

關於執業藥師《藥理學》考試複習的筆記

1.中樞神經系統正常人口服本藥後,出現睏倦、頭暈、口乾、視力模糊及血壓稍降等。若連續用藥數天,以上症狀加重,並出現注意力不集中,思維能力下降。相反,抑鬱症患者連續服藥後,情緒提高,精神振奮,出現明顯抗抑鬱作用。但米帕明起效緩慢,連續用藥2~3周後才見效,故不作應急藥物應用。

米帕明抗抑鬱作用機制曾經研究,早期發現利血平能引起抑鬱症狀,而預先給予米帕明則可防止,但若先用利血平耗竭腦內兒茶酚胺後則無效。表明米帕明必須在腦內有兒茶酚胺貯存時,才能發揮抗抑鬱作用。因而推測,米帕明可能因抑制突觸前膜對NA及(或)5-HT的再攝取,使突觸間隙的NA濃度升高,促進突觸傳遞功能而發揮抗抑鬱作用。但近年出現的非典型抗抑鬱藥,並不抑制或僅微弱抑制NA及5-HT的再攝取(如伊普吲哚,iprindole),卻仍有較強的抗抑鬱作用。此外,米帕明雖可迅速抑制腦內單胺類遞質再攝取,但抗抑鬱作用的出現卻需幾周之久,因此增強腦內單胺類遞質的作用,只是其複雜作用機制中一個早期環節。

2.植物神經系統治療量米帕明能阻斷M膽鹼受體,引起阿托品樣作用。

3.心血管系統米帕明能降低血壓,抑制多種心血管反射,易致心律失常,這與它抑制心肌中NA再攝取有關。此外還可以引起體位性低血壓及心動過速。心電圖中T波倒置可低平。近來證明,米帕明對心肌有奎尼丁樣作用,因此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卡比多巴臨床藥理的作用

α-甲基多巴肼有兩種異構體,其左旋體稱卡比多巴是較強的L-芳香氨基酸脫羧酶抑制劑,由於不易通過血腦屏障,故與左旋多巴合用時,僅能抑制外周多巴脫羧酶的活性,從而減少多巴胺在外周組織的生成,同時提高腦內多巴胺的濃度。這樣,既能提高左旋多巴的療效,又能減輕其外周的.副作用,所以是左旋多巴的重要輔助藥。卡比多巴單獨應用基本無藥理作用。將卡比多巴與左旋多巴按1:10的劑量合用,可使左旋多巴的有效劑量減少75%,苄絲肼與卡比多巴有同樣的效應,它與左旋多巴按1:4製成的複方製劑稱美多巴,應用於臨床。

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28日開始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 黑龍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以下簡稱大學聯考報名)將於2015年10月28日開始,11月15日截止。

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在我省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戶籍和學籍符合《黑龍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考生戶籍、學籍審查的規定》(黑招委聯字〔2006〕1號)檔案相關規定。

(二)特殊考生報名

1.非我省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大學聯考報名,須具有我省高中學籍且高階中學階段在我省連續就讀3年以上,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2.在我省定居並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須持省公安廳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

3.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轉業軍人,須持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復員證》或《中國人民解放軍幹部轉業證》。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考生。

4.上一年度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作弊情節嚴重的考生。

5.不符合黑招委聯字〔2006〕1號檔案中有關戶籍、學籍規定的。

6.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時間、手續和辦法

(一)報名時間

全國統一招生考試報名從2015年10月28日開始,11月15日截止。

(二)報名手續

凡符合大學聯考報名條件者須持《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參加大學聯考報名。

1.戶籍在我省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由所在中學負責組織,到戶籍或學籍所在縣(市、區)招考辦集體報名。

2.往屆生及其他考生到戶籍所在市(行署)、縣(市、區)招考辦報名。

3.戶籍在我省但就讀在外省的應屆考生,憑應屆畢業證明信原件、外省地市級學業水平考試(或高中會考)管理機構提供的成績證明材料和就讀學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戶籍所在市(行署)、縣(市、區)招考辦報名。相關材料原件裝入考生紙介檔案,影印件留存備查。

(三)藝術類和體育類考生術科考試報名辦法

1.藝術類報名。2016年我省對省內普通高校美術類、音樂學類(音樂學專業、聲樂表演專業、器樂表演專業)、戲劇與影視學類(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舞蹈學類(舞蹈編導專業、舞蹈表演專業)專業課實行省統考。藝術類考生在省統考同類專業中可兼報其他專業,不可跨類兼報。

各專業考試科目如下:

(1)美術類:色彩、素描、速寫。

(2)音樂學類:①聲樂表演專業:基本樂科(基本樂理、視唱、聽音)、聲樂演唱(民族、美聲、通俗唱法);②器樂表演專業:基本樂科(基本樂理、視唱、聽音)、器樂演奏(西洋管絃、民族管絃、鍵盤);③音樂學專業:基本樂科(基本樂理、視唱、聽音)、聲樂演唱、器樂演奏。

(3)戲劇與影視學類:①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朗讀、演講、影視分析;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朗讀、演講、主持。

(4)舞蹈學類:①舞蹈編導專業:形體與基本功測試、自備劇目表演、命題即興編舞;②舞蹈表演專業:形體與基本功測試、自備劇目表演、舞蹈表演。

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課考試時間、考試辦法和錄取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2.體育類報名。體育類考生參加大學聯考報名,全省統一組織體育專業術科考試。我省普通高校體育專業術科考試科目分為體能三項(100米、鉛球、二級蛙跳)和專項。體能三項各佔20分,專項佔40分,總分為100分。

(1)體育術科專項考試專案為: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健美操、武術套路、滑冰(500米大道)、高山大回轉滑雪、游泳(100米蝶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田徑(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鐵餅、標槍)。

(2)各專項的具體考試科目和評分標準於2015年11月5日前在黑龍江招生考試資訊港()上公佈,術科(冰雪除外)考試將在2016年5月初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報考冰雪專項的術科考試將在2016年2月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4)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單獨考試的考生在戶籍或學籍所在地市(行署)、縣(市、區)招考辦或高階中學參加大學聯考報名。

(四)其他報名

1.報考空軍飛行員、民航飛行員,由所在縣(市、區)招考辦受理報名,與其他考生統一編排考場並參加考試。

2.報考少年班的考生須取得當年由高校組織的綜合測試《合格證》,考生憑《合格證》、《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到縣(市、區)招考辦報名,與其他考生統一編排考場並參加考試。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參加招收少年班的高校招生錄取。

3.殘障單獨招生報名。報考經教育部批准的北京聯合大學、長春大學、綏化學院等招收視障、聽障殘疾考生,須參加大學聯考報名,考試由招生學校單獨組織。

4.報考我省單獨招生的高職(專科)院校的考生,由所在市(行署)、縣(市、區)招考辦受理報名,由招生院校單獨組織考試,考生只允許報考一所院校,考生根據所報院校相關要求填報專業志願,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可兼報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凡被單獨招生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

5.考生不得跨科類、跨地域重複報名。

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10月26日

【案情】:

2009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投資設立鑫榮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榮公司),從事保溫隔熱高新建材的研發與生產。該公司註冊資本2000萬元,各股東認繳的出資比例分別為44%、32%、13%、6%、5%.其中,丙將其對大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所持股權折價成260萬元作為出資方式,經驗資後辦理了股權轉讓手續。甲任鑫榮公司董事長與法定代表人,乙任公司總經理。

鑫榮公司成立後業績不佳,股東之間的分歧日益加劇。當年12月18日,該公司召開股東會,在乙的策動下,乙、丙、丁、戊一致同意,限制甲對外簽約合同金額在100萬元以下,如超出100萬元,甲須事先取得股東會同意。甲拒絕在決議上簽字。此後公司再也沒有召開股東會。

2010年12月,甲認為產品研發要想取得實質進展,必須引進隆泰公司的一項新技術。甲未與其他股東商量,即以鑫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與隆泰公司簽訂了金額為200萬元的技術轉讓合同。

2011年5月,乙為資助其女赴美留學,向朋友張三借款50萬元,以其對鑫榮公司的股權作為擔保,並辦理了股權質權登記手續。

2011年9月,大都房地產公司資金鍊斷裂,難以繼續支撐,不得不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經審查,該公司尚有資產3000萬元,但負債已高達3億元,各股東包括丙的股權價值幾乎為零。

2012年1月,鑑於鑫榮公司經營狀況不佳及大股東與管理層間的矛盾,小股東丁與戊欲退出公司,以避免更大損失。

問題:

1.2009年12月18日股東大會決議的效力如何?為什麼?

2.甲以鑫榮公司名義與隆泰公司簽訂的技術轉讓合同效力如何?為什麼?

3.乙為張三設定的股權質押效力如何?為什麼?

4.大都房地產公司陷入破產,丙是否仍然對鑫榮公司享有股權?為什麼?

5.丁與戊可以通過何種途徑保護自己的權益?

參考答案:

1.該股東會決議有效。股東會有權就董事長的職權行使作出限制,且表決權過半數的股東已在決議上簽字。

2.合同有效。儘管公司對董事長的職權行使有限制,甲超越了限制,但根據合同法第50條規定,亦即越權行為有效規則,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依然是有效的。

3.股權質押有效,張三享有質權。因為已經按照規定辦理了股權質押登記。

4.丙仍然享有股權。因為丙已經辦理了股權轉讓手續,且丙以其對大都房地產公司的股權出資時,大都房地產公司並未陷入破產,也不存在虛假出資。

5.丁、戊可以通過向其他股東或第三人轉讓股權的途徑退出公司,或聯合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強制解散公司的途徑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