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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身邊徵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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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經常接觸到徵文吧,好的徵文一般具有句段文采飛揚的特點。你寫徵文時總是無從下筆?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律在身邊徵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律在身邊徵文5篇

法律在身邊徵文1

上週四下午,我們學校請來了法院的工作人員上週四下午,我們學校請來了法院的工作人員,給我們講了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我們聽了大吃一驚。

一個個案件,讓我們知道了那些和我們年齡差不多大的青青少年是怎樣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我想,造成他們現在的樣子,直接原因是法律知識過低,認為自己做的是不會觸動法律,等到事情弄大了,才反應過來的時,已經太晚了,有很多青少年是一時衝動殺了人,如果當時靜下心來想一想,殺了人會帶來什麼後果,也就不會弄的一番不可收拾。犯了罪,少則幾年,多則十幾年,甚至把自己的一生都毀了,人最寶貴的是生命,每個人的生命是不可重複的。青春時節,朝氣蓬勃,鬥志昂揚,是充滿激情與活力的美好時光。而有些人把著美好時光,全浪費在昏暗而沒有自由的小黑屋裡。

所以,我們要學習法律知識,明確法律知識,賦予的權利,學會依法保護我們的生命,不再作出傷害他人,傷害自己的事情。

法律在身邊徵文2

週五下午我們全校師生在學校音樂廳聽了警察叔叔講了關於如何保護自己、如何防火、如何防震、

如何知法守紀等事宜,警察叔叔講得非常生動!我感覺到遵守紀律、維持秩序是非常重要的。特別是我

們國小生年紀小,一定要在有事情的時候聽老師的話,按老師的要求去做。這樣才能安全、有序。在家

要聽爸媽的話,陌生人敲門時要先弄清對方的身份再作決定。我要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學生,並且還要

學會保護自己。

法律在身邊徵文3

警察叔叔今天被老師們邀請到我們的學校。我很高興,急忙奔向警察叔叔在的音樂廳,哦,對了,我要告訴你們個祕密哦:警察叔叔和韓老師一起出來。在後面韓老師面帶喜色把我叫過去,在我耳邊說:你知道嗎?我和這個警察叔叔是夫妻關係。我想我臉上的表情一定是很驚訝的,我聽到後,悄悄的祝賀了一下韓老師,趕忙快步走開。

警察叔叔給我們講了一個8歲小姐姐怎麼逃脫壞蛋的故事:那位小姐姐被匪徒抓走,這時歹徒不小心捅到了小姐姐,小姐姐全身流血,但沒有傷到要害,於是乾脆躺在地上。匪徒嚇怕了,丟下刀子跑掉了。歹徒一走,小姐姐站了起來,勉強支撐著打了110,警察來了,就把小姐姐給救了。我聽著很高興,覺得這個小姐姐真是我學習的榜樣。

法律在身邊徵文4

為了提高我們學生的安全意識,學校專門組織了一場安全知識講座。下午第二節課後,我們班同學爭先恐後地搬起凳子,拿起筆和本子,就往教室外面跑。走廊裡早已是大隊人馬你擁我擠了,好不容易出了教學樓,往遠一看,操場上更是人山人海。

“今天,我和大家坐在一起,來說一下我們身邊的安全隱患,讓我們認識法律,懂得如何保護自己······”這是市公安局局長為我們講的一段話,三言兩語就把我吸引住了。接著他為我們講述瞭如何保護自我安全,應該遠離哪些不良習慣,如何防身,有哪些措施。他不時地講一些案例,生動形象,讓我真真切切感受了到自我保護的重要性。

記得在電視法制欄目,看過這樣一個故事:一位14歲的國中生,在網咖泡了一天一夜玩遊戲,越玩越興奮,不回家,不休息,正玩得起勁,左眼突然看不見了,到醫院檢查確診眼角膜脫落,眼睛瞎了。父母既傷心又心疼,他自己更是追悔莫及,這是多麼慘痛的教訓。生命,屬於我們的只有一次,想想身邊真的有很多同學沉迷遊戲,虛度年華,不僅傷害了自己的身體,而且傷了親人的心,這樣做有什麼意義呢?還有的同學為了幾塊錢去搶劫,有的為了給朋友出氣打架拿刀傷人甚至打出人命,有的和社會上的壞人混在一起吸菸喝酒偷偷摸摸的······人一旦沾染上不良習慣,後果真是不堪設想。

年華似水,我們怎麼能讓青春就這樣毫無價值地付諸東流呢?

珍惜自己的生命,尊重愛護他人的生命,讓我們在心中樹立起高高的道德之牆,做一個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法律在身邊徵文5

明初的靖難之變既造就了一個雄心勃勃的明成祖,也造就了一個跳火自焚的建文帝。其中是非自由評論,這裡先按下不提,單說一個在整個事件中貫穿到底的一個人物――方孝孺,從他身上所體現的一些東西。

明初藩王的權利過大,建文帝即位就開始著手削藩之事。而方孝孺作為建文帝所倚重之臣,積極參與其中。這是加強中央集權,鞏固國家統治的大事,也是最合憲之事。用現在的話說,這是憲法賦予的權力。此事上關皇位大統,下系社稷福祉。然而燕王朱棣篡逆大統,破壞了立嗣以長以嫡的規矩,用現在的話講,就是破壞了憲法。故而在成祖攻破南京城後,方孝孺才會以不奉詔而身死。所以方不是殉於一家一姓一人,而是殉於成憲,是為了維護制度而死。如此看來,方孝孺並非完完全全的所謂的忠孝奇儒,更不是愚忠之人,乃是中國古代為維護制度而獻生的典型。

言及制度,不得不說我國古代,尤其是宋代以後的君王制度乃是整個世界封建歷史上最完備、最合理的君王制度。皇帝,作為一種國家象徵,其的實質權力並不能太大。真正專制的並不是皇帝本人,而是以之為首的整個文官集團。皇帝受到某種與文官集團所達成的成憲的制約,通過皇權與相權的分立,從而達到維護國家統治的目的。皇權如果在某一代皇帝的手中無限大,那麼他被推翻就成了必然,而且很大程度上會導致國家的傾覆。

由此可見,我們國家自古便有著完善的憲法制度和深刻的法制意識。而現代的法制意識也將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深入人心。所以,那些通過證明中國古代缺乏法制意識從而企圖說明現代中國法制意識普及不可能的說法,是完全不值得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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