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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裝置維修管理制度(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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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醫療裝置維修管理制度(精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醫療裝置維修管理制度(精選6篇)

醫療裝置維修管理制度1

一.裝備處裝置維修部負責全院醫療儀器裝置的維修維護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裝備處裝置維修部維修技術人員應定期對所負責的儀器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醫學裝置出現故障時,由使用人員及時向裝置維修部報修,說明裝置所在科室.裝置名稱.故障現象等情況。

四.裝置維修部設有專人值班,負責接待日常業務和應付緊急維修任務,值班人員接到報修任務,要做好報修記錄並及時通知維修人員到現場維修,對急修裝置.搶救裝置優先處理,做到隨叫隨到。

五.維修人員接到維修任務,根據裝置故障情況帶好維修工具儘快到現場維修,裝置修復後,由使用人員驗收裝置正常工作,填寫儀器維修記錄單,裝置交付科室使用。

六.對現場不能修復的大型.急救裝置,維修人員及時逐級上報組長和裝置維修部負責人,組織人員搶修,需要外修或購置特殊配件時,由使用科室填寫《科室購置配件.維修申請表》報批執行。

七.對裝置常用的零配件.易損件等,裝置維修部制定配件目錄,組織論證.比價後由裝置管理科統一採購.入庫,根據科室需要按招購置/領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維修技術人員應對所修理的醫學裝置做出鑑定,凡屬使用科室違章操作或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壞,要及時上報,按相關規定處理。

九.未經裝備處批准,任何人不得維修醫院裝置,因私自維修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

十.醫療儀器裝置因老化或不能修復等原因需報廢時,按照醫院報廢制度執行。

醫療裝置維修管理制度2

1.醫院所使用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由藥劑科統一集中採購,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入。

2.醫院採購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從具備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佈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工業產品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的企業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產品。

3.每次購置,採購部門必須進行質量驗收,並查驗每箱(包)產品的檢驗合格證.生產日期.消毒或滅菌日期及產品標識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計劃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到了庫房後,庫房人員應及時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須將計劃單上的一次性醫療用品按要求領走,不得無故拒領,避免因失效過期造成損失。

5.使用時若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它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按規定詳細記錄,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藥劑科和裝置採購部門。

6.醫院發現不合格產品活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部門,不得自行做退.換貨處理。

7.一次性醫療用品使用後,須按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統一回收處理,不得隨意丟棄或賣給無回收證件的單位或個人。禁止重複使用和迴流市場。

8.未經批准不得在臨床試用任何產品。

9.醫院在行政查房時應對各科室一次性醫療用品的使用和倉儲進行監督檢查。如查實科室或醫務人員私自採購使用一次性醫療用品的,將按醫院規定進行處罰,由此引發的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將由當事人或科室承擔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醫療裝置維修管理制度3

一.凡使用期滿並喪失效能.效能嚴重落後不能滿足當時需求.由於各種原因造成損壞且無法修理或無修理價值的醫療裝置可申請辦理報廢手續。

二.醫療裝置報廢,必須先由使用科室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報廢原因.數量.經醫療裝置科鑑定稽核批准。單價一萬元以上貴重裝置必須經院領導審批後,方能辦理報廢。

三.經批准報廢的醫療裝置,由醫療裝置科會計辦理銷帳手續,建立殘值帳目,檔案員辦理相關檔案手續。

四.凡經批准報廢的醫療裝置必須送交醫療裝置科,進價萬元以上的裝置須由裝置科報國有資產管理局處理。

醫療裝置維修管理制度4

一.在主管院長領導下,負責醫院醫療.預防.教學.科研所需醫療器械的計劃.論證.招標.採購.調配.供應.保養.維修.更新及應用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嚴格稽核各使用科室上報的醫療器械計劃,做好年度.月計劃報請主管院長.院長審批,並做好相關論證工作。

三.嚴格執行衛生部門相關檔案,做好醫療器械論證.招標.採購.公示工作。

四.凡購入得醫療器械要嚴格辦理出入庫手續,每月定期清庫,列印月報表,儘量做到零庫存管理。

五.建立健全醫療器械檔案管理,做到賬.卡.物相符。

六.做好每月的醫療器械付款工作,做到賬表.賬賬.賬物.賬證相符,憑證裝訂整齊,儲存完好。

七.組織本科人員學習業務,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八.做好下送.下修和報廢回收工作,保證醫療.教學和科研任務的順利完成。

九.積極開展技術革新及科研工作,定期做好大型裝置更新和應用分析,充分發揮醫療裝置的作用。

十.採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建立有關計量管理制度,積極協助技術監督部門定期做好醫療裝置計量檢測工作。

十一.嚴格執行國家關於一次性醫療器械及高值耗材管理條例,嚴把質量關。

十二.做好醫療器械可追溯及不良事件的收集.上報工作,建立醫療器械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

十三.負責對甲類.乙類大型裝置的逐級上報審批工作,負責辦理醫療裝置配置許可證,並存檔大型醫療裝置上崗人員的上崗證影印件。

十四.努力協調醫院與相關各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臨床一線工作順利進行。

十五.遵守國家.醫院的各項法律.法規,廉潔奉公,不得以權謀私。

醫療裝置維修管理制度5

1.職責

1.1全院醫療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由資訊裝置管理部負責和承擔。

1.2使用科室的重要裝置(包括急救裝置及大型貴重裝置)應有專人保管.操作人員人,該保管.操作人員要對儀器實行一級保養,即每天的清潔除塵,機械運轉應按時潤滑,開機前檢查各種工作條件是否具備?經驗證無誤後可開機使用。其他儀器的操作人員對使用的儀器也要做一級保養工作,科室裝置負責人要經常巡檢,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裝置資訊管理部。

1.3裝置資訊管理部主任全面負責組織實施全院醫療裝置各級維護和保養工作。設定切實可行的儀器裝置維護.保養計劃表,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1.4裝置資訊管理部定期(2次/年)對全院的醫療裝置(主要是急救裝置及重要裝置)進行預防性維護,在巡查過程中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同時記錄巡查結果,由使用科室負責人或裝置負責人確認簽字後交裝置資訊管理部保管。

1.5在巡查過程中發現有醫療裝置不能正常執行或臨床使用科室有醫療裝置需要維修,及時上報裝置資訊管理部,維修人員要儘快組織力量檢修或請廠商維修,修理完畢,裝置是否能正常執行?告知使用科室。

1.6凡大型貴重裝置和急救裝置儘量與供應商簽訂保修或保養合同,廠商技術人員定期對裝置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臨床工作順利進行。

1.7每年年底針對使用科室操作人員及科室裝置負責人的保養狀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上報有關職能科室。對廠商技術人員保養狀況也進行考核。

2.工作流程

2.1使用科室的重要裝置(包括急救裝置及大型貴重裝置)及常規裝置應由保管.操作人員對儀器實行一級保養,即每天的清潔除塵,機械運轉應按時潤滑,開機前檢查各種工作條件是否具備?經驗證無誤後可開機使用。

2.2裝置資訊管理部定期(2次/年)對全院的醫療裝置(主要是大型貴重裝置和急救裝置)進行預防性維護,在巡查過程中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同時記錄巡查結果,將結果記錄。

2.3凡大型貴重裝置.急救裝置及重要裝置儘量與供應商簽訂保修或保養合同,廠商技術人員定期(1~2次/年)對裝置進行維護保養。

2.4每年年底針對使用科室操作人員及科室裝置負責人的保養狀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上報有關職能科室。

醫療裝置維修管理制度6

凡臨床不能使用的,符合醫療裝置報廢條件的應予以報廢。

(一)醫療儀器裝置的報廢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屬固定資產的醫療儀器裝置應按報廢處理:

1.嚴重損壞無法修復者;

2.超過使用壽命,基礎件已嚴重損壞或效能低劣,雖經修理仍不能達到技術指標者;

3.技術嚴重落後,耗能過高(超過國家有關標準20%以上).效率甚低.經濟效益差者;

4.機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無法補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設計不合理,工藝不過關,質量極差又無法改裝利用者;

6.維修費用過高,繼續使用在經濟上不合算者;

7.嚴重汙染環境或不能安全運轉可能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者;

8.計量檢測或應用質量檢測不合格應強制報廢者。

(二)醫療儀器裝置的報損條件

屬固定資產的醫療儀器裝置由於人為或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毀損,喪失其使用功能的,按報損處理。

(三)醫療儀器裝置報損.報廢的處理原則

1.需要報廢報損的屬固定資產的醫療裝置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並填寫"報廢.報損固定資產審批單",經由技術鑑定部門鑑定確認無法修復使用的,再由醫療裝置科稽核(對十萬元.二級醫院為五萬元及以上的儀器裝置須經醫院儀器裝置管理委員會討論同意),報主管院長同意後,由財務部門負責填寫《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報衛生行政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2.凡減免稅進口的醫療裝置,除以上規定外還應按海關有關規定辦理。

3.對於可供家用裝置的報廢處理,應加強稽核,嚴格控制。

4.待報廢固定資產在未批覆前應妥善保管,已批准的報廢的大型醫療裝置應將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價入賬,入庫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報廢的固定資產可辦理財務減賬手續。其殘值收益應列入醫療裝置更新費.改造基金專案專項使用。

6.經批准報廢的醫療裝置,使用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處理,一律交回裝置主管部門統一處理。如有違反者應予追查,交主管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