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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控制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分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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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能夠進一步完善企業對管理層的監督和管理,能夠增強企業管理者對於履行自身職責的積極性,同時能夠有效促進企業加強對於自身的管理,提升經營效率。

有效控制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分析論文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進一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也伴隨著我國政治、經濟的發展而不斷髮展,儼然已經成為我國審計事業發展的一個壯舉,經濟責任審計已經成為我國審計工作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此對今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經濟責任審計需要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的規模和形式來進一步完善和健全自身的工作。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和研究,不僅在理論方面得到了很大的進步,還在監督企業管理層等方面取得了較大的作用。但是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發展較晚,當前的經濟責任審計還有許多問題需要進行解決。電力企業是我國國有企業中發展較為快速的企業,但同時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存在著許多的問題,通過研究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及控制對策,以期能夠有效控制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1.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含義和作用

1.1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含義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部門對企業的管理者在其任職期間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真實性、合理性以及效益等進行監督和稽核的活動,是在企業財務審計的基礎之上,將審計結果與管理者的責任相聯絡。可以說,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一般具有特定的審計物件,由企業管理者的任期時間作為審計期間,主要審查企業管理者在任期內的所有經濟活動。同時,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涉及較多方面,不僅包括一般審計所具有的內容還包括其他經濟效益審計等內容。通過對企業管理者任職期內的管理行為及結果進行審計,以此來評價管理者的管理水平。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水平,確定企業財務審計的真實性及合理性進行審計,並在此基礎上正確評價企業管理者的經濟,以此為人事部門評價管理者提供依據。並且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標準不僅能夠對評價內容提供標準,還能夠提出相應的審計意見。

1.2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作用

第一,完善企業監督機制,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企業管理者在任期內的經濟活動進行評價,提高了對企業管理者的考核質量。

第二,增強企業財政監督機制,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以財務審計為主要內容,因而能夠重點監督企業管理者的財政情況。

第三,增強企業管理者的自覺性,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管理人員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進行公平且客觀的審查,使水平較高的管理者能夠得到較高的評價,而違反了經濟政策的管理者則會得到查處,從而進一步促進管理者認真履行自身職責。

第四,提升企業管理效率,通過經濟責任審計,能夠進一步查清企業的資產,瞭解企業的效益,發現企業經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期進一步加強企業的內部控制。

2. 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為全面審計突出重點內容,同時審計應當以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和負責人的經濟責任為主要內容。

2.1 管理者任期內企業的財務合法性

企業財務合法性主要是指企業的財務核算是否符合相關的會計法律法規,是否客觀、真實且合理,同時財務報告是否完整及合法,以及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是否真實、合理且有效。

2.2 企業的資金週轉情況

企業的資金週轉狀況主要是指企業的各項經濟資源的使用效率和週轉狀況,經營狀況是否有所改良,資產的完整性如何,企業是否存在資產質量下降的狀況,且對企業未來的發展狀況有何影響。

2.3 企業的重要經營決策狀況

企業的重要經營決策主要是指企業的經營決策中風險較高的投融資決策、公司經營結構、資本變革以及企業資產重組等對企業當前狀況及未來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的決策。

2.4 企業電力銷售管理狀況

電力企業的電力銷售管理審計主要是指以評價電力銷售業務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為主要內容,採取抽查驗證的`方式,驗證電力銷售相關資訊的狀況,為審計提供依據。

3. 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風險

一是審計力量較為有限,且與審計任務相矛盾。從總體來看,審計物件較多,但是企業的審計力量較為有限。電力企業的經濟責任審計是一定的,並且每年都會安排一定數量的審計工作,而審計物件的數量卻並不確定,這就導致審計力量不足。經濟責任審計不僅比一般審計有更廣泛的內容,還會對被審計的管理者的經濟責任進行評價。

二是電力企業的經濟責任審計的主體不夠明確。電力企業的內部審計是我國審計工作的主要內容,具有資訊、資源、人員及組織等優勢,電力企業通過內部審計來提升自身的經濟責任已經越來越重要。電力企業基本都制定了企業自身的內部審計制度,但是企業內部的經濟責任的主體並不明確,阻礙了經濟責任審計在電力企業中的作用。

三是電力企業的經濟責任較難確定。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企業是否能夠完成各項經濟指標、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以及企業收支的合法性等。但是在企業實際經營狀況中有一些經濟責任難以進行劃分。

四是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標準不統一。當前,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缺乏完善的法律規範,相關的制度並不完善。並且審計的評價主要是針對審計範圍內的特定事項,審計的職責並沒有對人的審計範圍進行規定,並且對人的評價缺乏依據。

4. 有效控制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對策

4.1 建立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議會制度

建立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議會制度是能夠真正實現高效和統一的主要基礎。可以說,它並不是企業審計能夠單獨完成的,而是需要聯合組織、紀律監督等部門進行工作協調。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議會制度需要企業內部的組織、審計和紀律部門等能夠統一分工,共同完成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4.2 明確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目標

首先,電力企業應當設立經濟責任審計的長期目標和短期目標。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長期目標是進一步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而企業的短期目標則是正確評價企業管理者的經濟責任。同時,電力企業應當將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與企業發展方向相結合。可以說,只有兩種發展和改革方向相一致,才能不斷提升企業經營效率。如果企業能夠做好自身的財務審計,那麼企業的經濟責任能夠更加明確,那麼審計結果就可以更為明確地對相關人員進行正確評價。

4.3 明確界定電力企業的經濟責任

為了消除電力企業的經濟責任申風險,電力企業應當首先明確經濟責任中的前任和現任責任。同時,電力企業也應當明確直接責任與主要責任的區別。首先企業管理者應當對分工負一定的直接責任,對其餘負間接責任。而對於其任期內,未經其審批而發生的重大淨問題應當由當事人負直接責任。

4.4 建立完善的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體系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體系構建首先應當考慮企業生產經營的實際狀況,不僅需要對電力企業的財務狀況等指標進行分析,還應當對國有資產增值保值率等進行評價。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要求實事求是、全面反映被審計單位的主要狀況,不能主觀且片面在審計評價中,電力企業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首先應當對重要的經濟事件進行評價;其次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在進行經濟評價時,需要以事實為依據;最後應當遵循客觀的原則,以客觀、多方地角度來看問題,並且能夠客觀且公正地進行審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