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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判定績效及其影響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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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判定績效及其影響因素
[提要]本文在回顧了已有審計判定績效成果的基礎上,對審計判定績效的因素進行了比較深進的探討。本文以為,審計判定績效的影響因素包括審計職員、審計任務和審計環境三類,並探討了各類因素的具體。

  審計職員的審計判定終極要表現為一定的成果。這一成果的具體形式就是審計判定績效。良好的審計判定績效不僅是高質量審計工作的基礎和源泉,還是審計職員和師事務所積極追求的目標。同時,審計判定績效也是衡量審計判定質量和審計工作效率、確定審計職員責任的基礎。因此,研究審計判定績效的影響因素以及審計判定績效的評價就顯得十分必要了。

  一、審計判定績效及績效函式

  (一)審計判定績效的涵義

  什麼是審計判定績效(Audit Judgment Performance)?最為典型確當屬Libby(1995)對審計判定績效的定義,他以為:審計判定績效是審計判定與一定的判定標準相符。顯然,此定義是對一個好的判定績效的定義,並不是對審計判定績效的一般定義,由於審計判定績效可能好,也可能差。筆者以為,審計判定績效是審計判定結果與一定的標準的相符程度。這裡所說的標準包括效果性和效任性兩個方面,一個績效好的審計判定要同時滿足審計效果和審計效率兩方面的要求,既要有質量上的保證本錢,又不能過高。修正後的審計判定績效的定義是符合一般的業績定義的精神的,是以審計判定的效果性或效任性作為指標或標準來界定審計判定績效的。然而,在審計實踐中,審計判定的效果性和效任性是比較難於確定的,從而也就導致了審計判定績效的計量是比較困難的。

  (二)審計判定績效函式

  在以往的研究中,涉及最多的是審計判定績效的影響因素題目。比較有代表性的是Einhorn和Hogarth(1981a)以及Libby(1983)提出的等式(1)表示的審計判定績效及其影響因素函式:

  績效=f(能力,知識,激勵,環境) (1)

  從等式(1)可以看出,他們以為審計判定績效受審計職員的能力、知識、激勵和環境因素的影響。此後,一些學者進一步研究了知識與績效及其它影響因素的關係。Bonner(1990)研究了經驗和審計判定績效之間的關係,Frederick(1991)研究了經驗和知識之間的關係,Bonner和Lewis(1990)研究了知識和能力與績效之間的關係。Libby(1995)指出,由於知識被其他三個因素及經驗決定,因而績效與四個影響要素之間的關係是複雜的。知識與其他影響因素的關係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知識=g(能力,經驗,激勵,環境) (2)

  以此公式為基礎,Libby(1995)構建了知識與績效及其它影響因素的模型,具體模型如圖1所示。這一模型被以為是比較完善的模型。大量的研究都是以此模型和審計判定績效函式為基礎的。在上述兩個公式中的環境因素都包括了任務的因素。

  筆者以為,等式(1)和知識的前因和後果模型基本上勾畫出了審計判定績效及其影響因素的框架,也與Campbell(1990,1993,1996)提出的績效行為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我們也以為Einhorn和Hogarth(1981)、Libby(1983)的績效函式存在著一些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績效的影響因素缺乏系統性和脈絡,比較零散;二是有些績效影響因素不恰當;三是對環境因素理解得太窄。從已有的研究來看,大部分集中在第一個因素,對後三個因素,尤其是環境因素研究比較少。

  二、審計判定績效的主體因素

  根據認知心的觀點,審計判定過程可以看作是一個心理過程,因此,審計職員是影響審計判定績效最為直接的因素。任何一個審計判定的都是針對一定的任務(客體)的判定,因此,審計判定任務就構成了影響審計判定績效的又一個因素。根據系統論的觀點,我們可以把審計職員判定看作一個由審計職員和審計判定任務系統構成的系統。由於系統與其環境之間存在著相互作用的關係,因此,審計判定環境同樣會影響審計判定績效。根據以上論述可以看出,審計判定績效是審計職員、審計任務和審計環境的函式。審計職員因素也稱為審計主體因素,是指由審計職員擁有的並帶到工作中往的因素;審計任務因素是指需要審計職員作出審計判定的專案;審計環境因素也稱系統因素,是指與審計判定績效有關的所有的審計判定主體、審計判定專案之外的因素,它們不受審計判定主體的影響。據此,審計判定績效函式可以表示如圖。(圖見11期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