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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什麼時候取消農業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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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取消農業戶口的政策已經出臺了,那麼將在什麼時候正式實施呢。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蒐集了一篇關於“西安市什麼時候取消農業戶口”的詳細解答,歡迎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西安市什麼時候取消農業戶口

《西安市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正式下發,為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我市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以人為本、科學有效、規範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

全面放開

建制鎮落戶限制

《意見》指出,我市將全面放開建制鎮落戶限制,在縣政府駐地鎮及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住屬公有產權的房屋並持有使用證明的住所)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員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改革西安市市轄區落戶政策,根據我市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總量控制、公開透明、有序辦理、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文化程度、專業職稱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定落戶積分分值,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取消農業戶口

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

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實現全市城鄉統一戶口登記的目標,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建立健全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計生、就業、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統計制度。進一步完善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制度。建立流動人口協管員隊伍,落實入戶調查制度,準確掌握流動人口的動態資訊,按照“誰招租、誰負責,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招租人和用工單位的管理責任,著力提高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水平。

持居住證與本地人

同享基本公共服務

逐步拓展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的領域和範圍,保障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衛生計生基本公共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以連續居住年限和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為條件,使居住證持有人逐步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

同時,建立健全實際居住人口登記制度,建設和完善覆蓋全市人口、以公民身份證號碼為唯一標識、以人口基礎資訊為基準的西安市實有人口服務管理資訊系統。

在社群、居民小區

設立集體戶

加大小城鎮在教育、衛生、養老、交通、商業等公共基礎設施方面的投入力度,建設美麗城鎮、適居城鎮、文化城鎮,吸納農村勞動力就近就地轉移就業,促進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從根本上改變農村居民的居住環境,引導農村居民轉變舊的生活方式。

推進農村新型社群建設,推進政府職能向社群延伸,推進“三官一律”(法官、檢察官、警官、律師)進社群,建立平安社群、和諧社群。及時將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納入社群服務管理。在社群、居民小區設立集體戶,為無自主產權住房、無法在實際居住地址落戶的人員解決落戶地址問題。

戶口遷移與集體利益

收益分配無關

《意見》明確,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探索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辦法和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保護成員的集體財產權和收益分配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以是否擁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為依據,戶口登記不作為享有集體收益分配權的依據,戶口遷移與集體利益收益分配無關。

進城落戶農民是否有償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要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開展。現階段不得以退出“三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允許農業轉移人口

自由選擇新農合或城鎮醫保

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合理確定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鼓勵農業轉移人口及早在城鎮參保並持續按規定繳費,實現與城鎮職工平等參加工傷、失業、生育等保險並享受相應待遇,建立健全政府、企業、個人合理分擔的可持續籌資機制。做好已進入城鎮社會保障系統的農業轉移人口養老、醫療保險關係轉移的相關工作。允許農業轉移人口自由選擇新農合或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保證其按照統籌地區政策自願選擇參保,並在當地享受醫保待遇。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逐步實現社會保障“一卡通”。

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

納入義務教育保障範圍

按照以流入地為主、以普惠性幼兒園為主的原則,妥善解決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入園問題,保障隨遷子女與當地戶籍適齡幼兒同等享有入園的權利。將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教育發展規劃,合理規劃學校佈局,科學核定教師編制,足額撥付教育經費,使隨遷子女以流入地公辦學校為主接受義務教育。將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納入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範圍,免除其學雜費。

推進進城落戶農民

享有保障性住房

根據常住人口規模,合理配置、規劃並不斷調整社群衛生計生服務機構佈局,推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納入社群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採取多種方式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推進進城落戶農民與城鎮居民同等享有保障性住房,使租賃型保障房、購置型保障房、租賃補貼等惠及農業轉移人口。根據全市財力和常住人口住房需要,科學安排保障房供給規模,優化供給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