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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第三方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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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什麼是第三方協議,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什麼是第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是:

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三方協議不是勞動合同)

簽訂流程

(1)向學院領取三方協議,自己填寫裡面基本內容。

(2)找工作,與心儀單位達成相關條款後,蓋單位公章(注意要工作的崗位,待遇以及違約金等要仔細協商清楚,慎重簽訂)。

(3)返回到學校學院就業管理處。

(4)協議生效各留一份。

溫馨提示

三方協議書只是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係的法律檔案,大家到單位報到後,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才能形成了勞動關係。一些公務員崗位在要求應屆生才能報考,假如你簽訂三方了,但是沒簽勞動合同,沒繳納社保,兩年內(這個叫擇業期)依然算應屆生可以按照應屆生報考公務員,但是對於考研報名來說,只要你畢業了籤不籤三方都算往屆生啦。另外提醒下今年教育部明文規定:不能將三方協議與學生畢業證學位證掛鉤。希望大家都順利,愉快拿到畢業證,學位證。

就業協議書是三方協議嗎

三方協議不同於就業協議,不同之處如下:

1、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2、就業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資訊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就業協議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

二者區別是三方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

籤三方協議注意事項

首先,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第五,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迴天乏力。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