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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用耗材採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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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醫用耗材採購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醫用耗材採購管理制度

醫用耗材採購管理制度1

醫院採購辦在醫院採購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醫院醫用耗材的採購工作。採購辦嚴格執行醫院耗材採購流程。

一、高值醫用耗材的採購管理

1、高值醫用耗材是指直接作用於人體、對安全性有嚴格要求、臨床使用量大、價格相對較高、社會反映強烈的醫用耗材。我院高值醫用耗材包含衛生部規定的參考目錄內耗材(見附表)和500元以上醫用耗材。

2、對於衛生部集中招標的高值耗材、植入性材料的選用必須在《衛生部全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採購中標目錄》內選用。

3、新的高值醫用耗材採購,須由採購辦提交醫院採購領導小組同意審批後,由採購辦詢價採購,並嚴格執行醫療器械管理制度並履行質量驗收手續。

4、科室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高值耗材,向醫院採購辦提出申請,採購辦根據相關規定及採購流程進行採購管理。

5、血管介入類耗材因合作協議醫院負責進行監管。

二、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的採購管理

1、對於衛生部集中招標的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的選用必須在《衛生部全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採購中標目錄》範圍內採購。

2、嚴禁各科室將未經報批手續的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進入我院臨床使用。

3、臨床確需的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首先由科室提出申請報採購辦,經分管領導同意並經申請審批後,由採購辦詢價採購。

4、使用科室按月消耗量向耗材庫報月領用計劃,耗材庫彙總後報採購辦,採購辦根據庫存情況和各臨床科室月領用計劃,編制月採購計劃並報分管領導審批後進行採購

三、採購辦對醫用耗材供貨商及產品資質,按《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稽核,查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醫療器械註冊證》及其附件《醫療器械註冊登記表》,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法定代表人委託授權書,及銷售人員的身份證件,並將所有相關證件影印件存檔備查。

四、所有醫用耗材全部入庫並按規定領取使用,不得由供應商直接送入醫技、臨床科室。同時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義向患者、患者家屬介紹購買非我院供應的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患者自購的耗材也不得應用於臨床診療。

五、因自然災害、重大疫情、重大事故或緊急搶救,需進行緊急採購的醫用耗材,可在採購領導小組的指示下,由採購辦緊急調撥,調撥後2—5天內補齊相關手續。

六、訂購的醫用耗材到貨後,嚴格執行產品交接和驗收入庫手續。驗收合格入庫的耗材,由採購辦通知申購科室領用,以保證診療活動的順利開展。對於驗收不合格的貨物,採購辦要及時辦理退換貨的.事宜。

醫用耗材採購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完善我院醫學裝備的採購工作,杜絕採購過程中的不正之風,促進廉政建設,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裝置科必須從具備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佈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衛生產品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的生產企業或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產品

二、常規醫用耗材採購

由臨床科室向庫管員按月提交申請,庫管員根據庫存實際情況和臨床需求,編制常規醫用耗材採購計劃,提交裝置科主任審批通過,由採購員按照既定供應商進行採購。

三、新增醫用耗材採購

新增醫用耗材科室,須臨床科室負責人填寫《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新增醫用耗材申請表》,醫務科同意後、遞交裝置科。裝置科根據臨床科室提供的計劃,初步稽核相關供應商的資質、證件、產品證書。組織相關院感、醫護、財務等職能部門對需新增醫用耗材進行調研、論證,稽核通過後,報醫院採購中心進行招標採購。

四、臨床急需醫用材料,由臨床科室負責人提出申請,裝置科主任簽字同意後方可實施採購,事後補辦申購手續。

五、任何部門、科室或個人不得自行採購,否則將受到院紀處分及經濟處

醫用耗材採購管理制度3

購置規定:

1、使用科室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包括所需產品型號、產地、技術引數和申請購置的裝置經濟效益預測。

2、使用科室申請後,中心召集醫療裝置論證評估委員會進行可行性論證後,由藥械科進行市場調查,報招標小組,採取公開、公正、公平的招標形式,選購效能良好價格適宜的儀器裝置。

驗收規定:

1、裝置到貨後中心領導、藥械科、檔案室、使用科室等有關科室到場。

2、開箱驗收裝置時各種資料要齊全,否則不予籤驗收單。

3、裝置安裝除錯必須由供方派熟練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現場除錯、培訓。

4、裝置隨機資料應收集整理歸檔。管理規定:

1、貨到驗收合格後辦理出入庫手續,由財務科負責固定資產帳、後勤保障部負責輔助帳及使用科室卡片帳同時帳、登記。

2、使用科室應選派責任心強、技術熟練的同志,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凡實習生、進修人員不得單獨操作,嚴禁非醫技人員使用。

3、不能使用的裝置由本科室提出書面請示,經後勤保障部核實轉到財務報廢庫,每半年進行一次清查上報院領導批示後,按程式辦理報廢手續。

4、因工作需要醫療裝置需要長期調整,應及時通知財務科開調撥單、藥械科更改帳卡和科室之間相互驗收後方可調整。

5、裝置不經院領導同意,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私自外借、拆卸、維修。

6、各科裝置原則上不能外借,如工作需要在正常工作期間由後勤保障部協調辦理互藉手續,下班後由總值班協調辦理互藉手續。互借期間,借方收入除上交中心外,雙方各得50%。

7、裝置效益分析每月一次單機分析,每季一次彙總分析,及時上報院領導。

8、固定資產每年盤點一次,做到帳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