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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帳務問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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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融資租賃是一項特殊的債權性融資活動,下面就是有關融資租賃的帳務處理資料,歡迎大家閱讀了解。

融資租賃帳務問題處理

  

一、融資租賃的性質

從融資者(承租人)的角度,融資租賃是一項特殊的債權性融資活動。和一般的長期性債權融資方式不同,融資租賃的本金和利息一般以年金的形式(租金)支付。但和其他債權性的融資方式不同,融資租賃形成的是企業的負債,而不是權益。企業具有法定的義務按照合同的約定,在規定的時間支付給投資者一定的利息和本金。租賃期滿,企業的還款義務解除。 從投資者(出租人)的角度,融資租賃是一項特殊的債權性的投資活動,和企業通過購買債券和直接發放貸款不同,融資租賃的本金和利息是按年金(租金)的形式收取。但和其他債權性投資相同,租賃期滿,投資企業收到合同規定的所有租金及其他收益後,投資企業將不再對融資企業擁有資產的要求權。

二、融資租賃帳務處理分析

(一)承租人的帳務處理分析:

1、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收到租賃資產時,按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伏款額現資兩者中較低作為租賃資產的入帳價值。這裡的資產是企業融資得到的資產,其價值為企業的融資額;承租人在確定資產增加的同時,確認一項負債,並以預期需要支付的現金(最低租賃付款額)進行計量,此金額為承租人的'還本付息總額;資產和負債之間形成的差額,屬於還本付息額與融資額形成的融資費用(利息總額),由於租賃行為所形成的資產的受益期間為以後整個租賃期間,融資費用應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攤。對於承租人的初始直接費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1 號--租賃》規定計入租入資產價值,但不構成融資額,因為這部分費用是由承租人直接支付的,不構成對出租人的負債。

2、未確認融資費用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攤時,承租人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並確認當期融資費用。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因素,融資行為的實際利率應按以下方法計算:融資額(租賃資產的入帳價值扣除初始直接費用,即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小於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未來現金流入量(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如果資產的計價是以公允價值為基礎,實際利率的計算為:資產的公允價值=最低租賃付款額現資。由於資產的公允價值小於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融資費用率(實際利率)高於租賃開始日承租人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時的折現率,因此。企業應從新計算實際利率。如果資產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計算,實際利率的計算為: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最低租賃付款額現資。此時融資費用率(實際利率)為租賃開始日承租人的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時的折現率。在計算本期應分攤的融資費用時,其計算方法如下:本期應分攤的融資費用=融資淨額(租賃資產淨值-初始直接費用)×實際利率。租賃期滿融資費用全部分攤完畢。

3、租賃期滿,租賃資產的返還只是對融資額的償還,承租人不再發生融資費用。

(二)出租人的帳務處理分析:

1、在租賃開始日,出租人將資產出租給承租人,獲得了一項債權(應收融資租賃款),此項債權和阻攔期滿後資產的未擔保餘值之和不但要保證出租人投資成本的補償,而且要獲得收益。

租賃開始日出租人的投資成本包括出租資產的價值和初始直接費用兩部分。因此,考慮到貨幣時間價值的因素,租賃開始日的出租資產的價值和初始直接費用是出租人投資期間的現金流出量,該項投資的現金流入量包括最低租賃收款額和未擔保餘額。令投資的現金流入量的現值等於現金流入量,即使該項投資的淨現值(NPV)等於零,計算出的報酬率即為該投資的內含報酬率(IRR)。據此,準則中規定的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及未擔保餘值的現值即指出租人的投資成本--固定資產的價值與初始直接費用。按準則規定,在租賃開始日,出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最低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作為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帳價值,同時記錄未擔保餘值;將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及未擔保餘值之和與其現值之和的差額確認為未實現融資收益。

2、未實現融資收益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配。

出租人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當期的融資收入。這裡實際利率即是指投資專案的內含報酬率(IRR),為租賃開始日所採用的折現率,其計算為:投資額(固定資產的帳面價值 初始直接費用)=未來現金流入量的現值(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 初始直接費用的現值 未擔保餘值的現值);本期應分配的收益=投資淨值×實際利率。隨著投資額的償還,出租人的投資淨額會逐期減少,應分配的收益也相應減少,融資期滿未確認的融資收益應全部實現並分配。另外,在出租人的未擔保餘值發生減少時,依上分析,出租人的現金流入量減少,該專案的內含報酬率(實際利率)降低。因此出租人應調整出租內含利率。如果未擔保餘值恢復,也會引起內含利率的變化,出租人應再次對其做出調整。

3、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收回,出租人不再有融資收益的實現。

融資租賃所有權保留表現在哪

融資租賃合同與附保留所有權的分期付款買賣合同存在根本區別,具體表現在:

其一,當事人的交易意圖不同。在附保留所有權的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一方當事人的交易意圖是出讓標的物的所有權,獲取價金,對方當事人的交易意圖是支付價金,獲取標的 物的所有權;而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雖為承租人的使用購買租賃物,但出租人所購買 的物件卻是歸出租人所有,出租人僅將物的使用、收益權利授予了承租人。僅在當事人雙方 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承租人方可以在租賃期滿時,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

其二,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期中承租人無期待權。附保留所有權的分期付款合同作為一 種特殊交易制度,有與出賣人之所有權處於相對狀態並形成消長關係的買受人的期待權,此買受人的期待權,因買賣合同而成立並與買賣合同同法律上之命運;其目的在於取得標的物所有權,系取得所有權之前階段,因條件成就變為所有權,因此,屬於物權化的債權或兼具物權與債權兩種因素之特殊權利。與此相反,在融資性租賃的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並無取得租賃物所有權的期待權。

其三,期間屆滿後標的物所有權歸屬不同。保留所有權的分期付款買賣,乃以支付全部價金為移轉標的物所有權之延緩條件。一旦條件成就,即買受人支付全部價金,標的物所有權便當然移轉於買受人,無須另訂協議。而融資租賃合同中,必須有特別約定,承租人方可 於租賃期滿時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

其四,融資租賃合同租金的構成與分期付款買賣合同價金構成不同。

其五,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應適用法律特別保護消費者利益的規定,融資租賃合同中則無此內容。

融資租賃系疑難解答

疑問一:融資租賃如何節稅?

解答:依據現行會計制度,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裝置,所有權歸融資租賃公司,但裝置列為承租方的固定資產,由承租企業提取折舊。另外採用融資租賃方式進行專案建設和改造,企業可以縮短租賃物件的折舊年限,享受抵免部分所得稅的優惠待遇,節稅效果非常可觀。

疑問二:融資租賃如何改善財務報表?

解答:融資租賃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特徵,對於企業盤活閒置資產、改善財務報表十分有利。企業可以將現有的固定資產出售給融資租賃公司,再以定期支付租金的方式租回使用。通過融資租賃獲得的資產,在財務報表中不顯示為負債,不影響企業信用狀況,真正實現表外融資。

疑問三:融資租賃如何實現促銷功能?

解答:融資租賃公司在為客戶提供融資服務的同時,也會提供專業資訊、協助選定裝置。尤其是保值性強的裝置,融資租賃無疑為廠商開拓了一個優質的銷售渠道,而且殘值回收後在二手市場再銷售,還能獲得一筆額外利潤。

疑問四:融資租賃合作需要哪些資料?

解答:企業一般首先需提供一些基本資訊和資料,主要包括:企業法律方面的資料、企業經營情況資料、融資專案的可行性報告、擔保和裝置需求的資料等,便於雙方的瞭解與溝通。

通過以上四期對融資租賃的基本介紹,相信大家對融資租賃交易的特殊功能有了一定的瞭解。在對各種融資方案進行比較時,充分考慮融資方案各個因素的配比,做出經濟、科學的決策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