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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二審再審申請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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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申請書應該怎麼寫呢?今天,本站小編特意為大家蒐集整理了最新二審再審申請書範本,希望大家喜歡!

最新二審再審申請書範本

  最新二審再審申請書範本一

申請人(原判被告、終審上訴人):李介有,男,×歲,漢族,農民。住內蒙扎蘭屯市中和鎮庫堤河村;郵寄地址。

被申請人(原判原告、被上訴人):吳再富,男,×歲,滿族,村長;郵寄地址:扎蘭屯市中和鎮庫堤河村二街。

第三人:荊樹貴,男,×歲,漢族,幹部,住中和鎮庫堤河村一街。

申請事由:

再審申請人因債務糾紛一案,不服呼盟中級法院在內蒙高階法院裁定指令再審情形下,做出駁回再審請求的判決;理由如下:

1、民案原判,定性不準,實體錯誤!違背基本事實和法律。

2、民案終審,違背法定程式,對上訴案件不審不問維持原判。

3、民案再審,無視案件性質,覆轍原判錯誤,做出駁回再審訴求。

本案三審判決的錯誤,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一款第1項、2項、3項、4項、6項、10項、11項規定的: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原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據是偽造、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力的、原判決遺漏以及第二款違反法定程式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應當再審的事由。

請求事項:

1、撤銷兩級法院初、終、再審判決;駁回被申請人的訴求;判令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2、判令被申請人給付拖欠款(原判遺漏)×元。

3、被申請人的訴求屬於惡意,應於懲罰,判令由此給申請人造成的損害(車旅誤工等)賠償人民幣×元。

糾紛事實:

申請人與銀行約定是70平米土瓦結構房。簽定《抵押合同書》、《賣房契約》。被申請人購買後,索要115平米臨街的磚瓦結構住宅房;不顧民事行為主體和約定標的,訴求法院判給該房。

民案原判:

故意違背基本事實和法律用債務曲解立案、規避約定審理、做出與約定相悖的判決:被告給原告倒出臨街的土瓦結構房。

1、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抵押合同書》、《賣房契約》、《還款憑證》、房屋照片,是確定糾紛事實、案件性質、約定標的、民事行為主體的關鍵證據;法院原判未予認證質證!符合《民訴法》第179條一款一項“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規定情形。

2、原判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認定的事實是偽造的,沒有質證。

糾紛源之房產抵押買賣;認定債務糾紛,沒有證據證明。

署名潘振林、標明63平米土草房的《房照》,來路不明;村委會代簽的日期是在此房出賣並且建成磚瓦結構房之後,是廢棄無效證件;不具證明力。做定案依據未質證。

如此審判錯誤,符合《民訴法》第179條一款的2、3、4項規定情形“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主要證據是偽造的”以及“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3、原判適用法律錯誤:房產抵押買賣糾紛用《民法通則》債權條款判決,明顯與糾紛性質不符。符合《民訴法》第179條一款第6項“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規定情形。

4、原判決遺漏:庭審時,被告反訴原告欠款事項沒有認證。符合《民訴法》第179條一款第12項“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超出訴訟請求的”規定情形。

  最新二審再審申請書範本二

申請人(一審原告 二審上訴人)李XX,男,生於1975年8月10日,漢族,農民,住平頂山市衛東區東環路辦事處吳寨村一組。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 二審被上訴人)劉XX,男,1968年10月10日出生,漢族,無業,住平頂山市衛東區北環路辦事處下牛村一組。

申請人因勞務合同糾紛一案,對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2年8月16日作出的(2012)平民三終字第506號民事判決書不服,提出再審申請。

請求事項:

1、請求依法再審,糾正原一、二審不當。

2、請求依法撤銷(2012)平民三終字506號民事判決。

事實理由

一、申請人勞務增加工程量費用,一、二審法院在事實上不認定錯誤。

《駐馬店市高新區電暢科技有限公司關於關王廟工業園鋼結構廠房在拆裝過程中出現工程停工問題的處理意見》第8-9頁,有證據從分證明被申請人在勞務合同外所增加的工程量。申請人提供錄音記錄證據中顯示,申請人一再要求就增加工程量部分出個手續或出個認證單,但發包方說申請人主體不對,不給出,所以沒有合同直接印證,但有處理意見和錄音記錄間接證據相互印證這一事實,但一、二審對這兩份證據置之不理,武斷的認定申請人沒有補籤合同或勞務增加工程量合同,證據不足,不予支援。

二、由於被申請人的'原因或過錯造成申請人窩工、停工的經濟損失,不應由申請人承擔 。

在施工過程中,1、因被申請人不履行自己的職責,導致經常停電的窩工的人工費和生活費損失;2、因被申請人不按期給付工人工資,導致工人停工不幹人工費和生活費及申請人借錢給工人發工資的利息損失。這部分損失證據由1、工人領走工資的工資表印證;2、工人聯名狀佐證;3、職工考勤表佐證;4、施工記錄佐證。

三、被申請人提供錯誤的施工圖紙,導致申請人二次返工的人工費和生活費及材料費(有材料費證據清單),這部分損失一、二審均未認定,由申請人承擔極不公平。

以上三項,共計造成申請人 萬餘元實際支出損失,這是有據可查的,申請人給工人支出生活費和工資37萬餘元,材料費 元,共計 元。與一、二審認定的36萬餘元,相差 元,為此特請求貴院站在“司法為民,有錯必糾”的公正立場上,依法再審,查清事實,糾正錯誤,撤銷二審判決,依法改判,維護再審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河南省高階人民法院

  再審申請人:李xx

  20xx年9月8日